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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4-08-07200碧水蓝天中国仪器仪表网

  【中国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瓦斯排放控制管理与新建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瓦斯排放控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建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抽采要求

  4.1 矿井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按 GB 50471 执行。

  4.2 凡符合 4.1 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a)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存量可稳定在 2 立方米每分钟以上; b)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五年以上。

  4.3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按 GB 41022 执行。

  4.4 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要求按 GB 50471 执行,瓦斯抽采方法以及瓦斯抽采管理按 AQ 1027 执行。

  4.5 具备地面煤层气开发条件的矿井,应利用地面煤层气开发技术,实现“先采气、后采煤”。

  4.6 低浓度瓦斯的运输和排放应按 GB 40881 执行,确保输送、利用和排放的安全性。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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