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政策标准】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本指南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名称、物理性状、年度产生量、贮存方式、利用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环境管理要求。
二、排污许可制度
1.产生单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三、清洁生产制度
1.产生单位应当依据《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采用xian进工艺和设备,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更多内容,请点击查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