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层次的编写、要素的编写和表述,以及编排格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起草。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起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national eco-environmental standard
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
[来源: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3.2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eco-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3.3
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 eco-environmental risk control standard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环境风险筛查与分类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控制生态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3.4
污染物排放标准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生态环境的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