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按照综合政务、综合业务、科技支撑、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环评与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环境应急、其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对生态环境相关的信息进行分类并编写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信息的分类、归集及整理,指导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分类分级。其他相关活动可参照执行。
4 基本原则
4.1 科学性依据生态环境信息中相对稳定的内在属性和逻辑关联来构建分类体系,兼顾信息特征的变化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动态性。
4.2 实用性以生态环境管理应用需求为主导,保证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的实用、可操作,促进生态环境信息关联和有序共享。
4.3 weiyi性本标准分类体系中,每一个生态环境信息类目仅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仅表示一个生态环境信息类目。
4.4 可扩展性保持分类体系和代码系统相对稳定的同时,充分考虑事物的发展,为类目扩展预留空间,使分类体系具有一定弹性以适应生态环境信息不断扩充的需要。
5 分类方法
5.1 本标准中的基本分类方法遵循 GB/T 7027—2002 的规定和要求。
5.2 本分类面向生态环境管理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采用以线分类法为主、面分类法为补充的混合分类法对生态环境信息进行分类。
5.3 经分类后的生态环境信息可表达为一级、二级及其以下各级,下一级与上一级类别之间构成隶属关系,一级为分类类别的zui高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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