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为《报告规定》第二条中所述各类报告的编写和上报提供指导。指南主要以轻水型研究堆为例对《报告规定》的准则进行说明,对于其他类型研究堆,可根据准则要求并结合举例进行具体判断。
二、总体概述
本指南第三部分对《报告规定》第二条中所述各类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第四部分对《报告规定》第十条建造事件报告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第五部分对《报告规定》第十一条运行事件报告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
三、报告格式与内容
《报告规定》要求研究堆营运单位在建造阶段和运行阶段向国家核安全局或者研究堆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定期报告、重要活动报告、事件报告和核事故应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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