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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动力厂zui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4-02-2840碧水蓝天仪器仪表网

  【中国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zui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核动力厂zui终安全分析报告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在获得运行许可证后对 FSAR 的维护管理活动。

  三、总体要求

  营运单位对 FSAR 的维护管理应当遵守核动力厂质量保证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和实施 FSAR 维护管理的相关程序,并指定具体部门或组织机构,设置专人负责,以实现对各环节的有效管理。营运单位应当按管理程序的要求,对 FSAR 维护活动逐级(zui高可至核动力厂安全委员会或相当的安全审议机构)进行申请、审查和批准,确保该项活动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管。

  由于核动力厂修改或法规要求、监管要求而需增补至 FSAR 中的内容,其详略程度应与作为申请运行许可证依据的 FSAR 保持一致。

  如果发现核动力厂实际配置与 FSAR 内容不一致,营运单位应及时评价。如果评价结果为机组状态降级或不符合,而这可能会影响安全重要物项的功能,那么营运单位应该对机组状态降级或不符合进行处理。如果评价结果表明 FSAR 描述不准确,那么营运单位应及时对其进行维护。

  实施 FSAR 维护后,应及时将相关文件分发至专业部门和人员。如有必要,可组织培训。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核动力厂zui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维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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