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3-07-1050碧水蓝天中国仪器仪表网

  【仪器设备新闻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和自愿的原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具备真实性、weiyi性和额外性,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应当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

  第四十四条【名词解释】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温室气体,是指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

  方法学,是指确定特定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核算项目减排量等所依据的技术规范。

  weiyi性,是指项目未参与其他减排交易机制,不存在项目重复认定或者减排量重复计算的情形。

  额外性,是指项目实施克服了财务、融资、关键技术等方面的障碍,并且相较于相关方法学确定的基准线情景,具有额外的减排效果,即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基准线排放量,或者温室气体清除量高于基准线清除量。

  保守性,是指在项目减排量核算核查过程中,如果缺少有效的技术手段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难以对相关参数、技术路径进行精准判断时,应采用保守方式进行估计、取值等,确保项目减排量不被过高计算。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