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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放射诊断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2-07-12600碧水蓝天仪器网

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放射诊断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放射诊断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活动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包括一般要求、选址、分区与布局、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工作场所辐射安全措施及操作、辐射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利用X 射线开展放射诊断活动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包括介入放射、放射治疗与核医学中的X 射线成像活动。

X 射线诊断设备生产、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和科研活动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以及兽医X 射线诊断活动相关要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核素诊断活动、非医学目的X 射线成像活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标准。

3.1 辐射工作人员radiation workers

指在医疗机构从事放射诊断活动及在X 射线诊断设备生产、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和科研活动中可能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包括医师、技师、护士、工程师、研究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及实习人员。

3.2 放射诊断radiodiagnosis

利用X 射线的穿透性质获得生物体内器官与组织的影像信息以诊断疾病的技术。

3.3 介入放射学interventional radiology

在基于X 射线的医学影像系统的监视引导下,经皮穿刺或引入导管对疾病进行诊断与治疗的技术。

3.4 X 射线诊断设备X-ray diagnosis equipment

利用X 射线透过生物体形成的影像进行医学诊断的设备。

3.5 移动式X 射线诊断设备mobile X-ray diagnosis equipment

用于开展床旁X 射线摄影或透视检查等操作的可移动的医用X 射线设备。

3.6 便携式X 射线检查设备portable X-ray inspection equipment

一种利用X 射线对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人员救护的现场使用检查装置,一般可由操作人员直接携带,并在现场操作。

3.7 车载式X 射线诊断设备vehicular X-ray diagnostic equipment

安装在医用X 射线诊断车上的固定式X 射线设备。

3.8 CT 方舱CT shelter

在医学应急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可在短时间内投入临床使用的独立设置于放射科或影像科之外的CT 诊断单元。

8.2.1 监测仪器应具备下列主要性能:

(1)监测仪器应满足JJG393相关要求;

(2)监测仪器的能量响应应当覆盖所监测的X射线诊断设备的射线能量;

(3)监测仪器的时间响应能满足所监测的X射线诊断设备监测要求,当射线的出束时间短于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参照附录A对仪器读数进行时间响应修正;

(4)监测仪器相对固有误差应小于15 %,使用温度上下限为−10 ℃-40 ℃、相对湿度小于95 %。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放射诊断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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