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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

2022-04-2600张大摄仪器设备网

仪器设备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排放源统计。其他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可参照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环境统计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statistics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及其他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事项进行的各项统计调查活动。

3.2

排放源emission source

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温室气体等的单位,包括其设施、装置或场所。

3.3

排放源统计emission source statistics

为了解各类排放源污染物/温室气体的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统计调查活动。

3.4

调查对象investigation object

接受统计调查的总体,由有社会经济活动的,且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个体单位构成。

3.5

基本调查单位individual investigation unit

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和排放有明显边界的,需要逐家开展调查的个体单位。如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

3.6

综合调查单位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unit

在确定的行政单元辖区内,除基本调查单位外的其他个体单位组成的整体。

3.7

重点统计指标key statistics index

主要有废水及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废水重金属、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等)、废气及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重金属等)、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指标,具体指标根据统计调查制度确定。

废水重金属包括总砷、总铅、总镉、总铬、六价铬、总汞等。

废气重金属包括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

3.8

数据质量标准data quality standard

对数据产品规范或用户要求符合程度的数据质量特性,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逻辑性、合理性、准确性、协调性等。

4

调查设计

根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内容、范围、对象、频率、时间、方法及指标等,形成统计调查制度的过程。

4.1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各类排放源的污染物/温室气体的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

4.2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置)的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单位等。

更多内容,请下载全文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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