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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045-2019《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将要实施

2020-03-161300佚名仪器仪表网

  【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 www.yqybw.cn】  为规范化便携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和检测,合理有效控制我国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空气污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起草、拟定的HJ1045-2019《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现已编写结束,并得到了我国生态环境部的准许,将于2020年4月24日实施。

  规范HJ1045-2019的主题内容主要有:运用范围、规范性引述文件、专业术语和定义、仪器设备的组成和构造、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质量保证、检测项目以及规范性附录等,主要用于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气测量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性能检测。除此之外,在近紫外光区有吸收的其他气体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也可参照本规范实施。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规范中不仅详细说明要求了对仪器设备的工作条件、外型、安全防护、样品预处理、校准功能、气密性、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的技术要求外,也对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做好了重要说明。规范中明确的实验室检测一般要求如下:至少抽取3套同型号仪器设备在指定的实验室场地同时做好检测;仪器设备具备双量程或多量程时,只针对仪器设备的zui小量程做好性能指标检测,且其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zui小量程不超过150μmol/mol;各性能指标检测均按照仪器设备全系统流程检测,检测数据均采用仪器设备数据采集和处理单元存储记录的zui终结果等。

  本规范起草组引用了以下规范: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2、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化》、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2、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化》。

  请点击下载HJ1045-2019: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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