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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5-07-2530碧水蓝天仪器仪表网

     【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玻璃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3.2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应用的技术。

  3.6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7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是一种表征VOCs总体排放的污染物控制项目。

  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矿物棉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矿物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3.9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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