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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汞真空泵等8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4-07-1830碧水蓝天仪器仪表网

  【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汞真空泵等8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添汞产品

  自2025年12月31日之后,禁止生产和进出口下列添汞产品:

  (一)用于普通照明用途、不超过 30 瓦、单支含汞量不超过 5 毫克的带集成镇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

  (二)用于电子显示的各种长度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

  1.长度较短(≤500 毫米),单支含汞量不超过 3.5 毫克;

  2.中等长度(>500 毫米且≤1500 毫米),单支含汞量不超过 5毫克;

  3.长度较长(>1500 毫米),单支含汞量不超过 13 毫克;

  (三)体积描记仪中使用的应变片;

  (四)熔体压力传感器、熔体压力变送器和熔体压力感应器(不包括在无法获得适当无汞替代品的情况下、安装在大型设备中或用于高精度测量的电气和电子测量仪器);

  (五)汞真空泵;

  (六)轮胎平衡器和车轮平衡块;

  (七)照相胶片和相纸;

  (八)卫星和航天器的推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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