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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09-26180碧水蓝天中国仪器仪表网

  【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有序推进钢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散煤治理等“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扬尘、秸秆等综合治理;积极培育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带动治理能力整体提升;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监督执法和帮扶力度,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实施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主要目标:2023 年底前,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2023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年 3 月 31 日),各城市完成 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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