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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2023-08-01390碧水蓝天仪器仪表网

  【仪器设备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70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样温度低于 150 ℃的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氯甲烷等70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采样和测定。进样体积为1.0 ml时,在全扫描(Scan)模式下,本方法70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7 mg/m3~1 mg/m3,测定下限为0.28 mg/m3~4 mg/m3。详见附录A。

  3 方法原理

  用气袋或内壁惰性化处理的真空瓶采集温度低于 150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经定量环进入气相色谱分离,质谱检测。通过与目标化合物标准物质保留时间和质谱图或特征离子的对比定性,内标法定量。

  5.2 真空瓶清洗装置:能将真空瓶(5.1.4)抽至真空(≤10 Pa),具有加温、加湿、加压清洗功能。

  5.3 气袋法采样系统:符合 HJ 732 相关规定的气袋法采样系统。

  5.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具有程序升温功能,质谱具有70 eV电子轰击(EI)源。

  5.5 毛细管色谱柱:石英毛细管色谱柱,60 m(长度)×0.25 mm(内径)×1.0 μm(膜厚),填料为 100%二甲基聚硅氧烷,或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5.6 定量环进样装置:具备 1 ml 定量环,具有自动定量取样以及同时进行内标气和校准气体添加功能,样品的连接管路均应使用惰性化材质,加热温度≥150 ℃,控温精度±5 ℃。

  5.7 气体稀释装置:zui大稀释倍数可达 1000 倍,稀释倍数精度±2%。

  5.8 加热装置:可将采样容器加热达到 120 ℃,控温精度±5 ℃。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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