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 政策标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
生态环境部: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清单明确了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ECs)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PFOS类) |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 (PFOA类) |
十溴二苯醚 |
短链氯化石蜡 |
六氯丁二烯 |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
三氯杀螨醇 |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 |
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
二氯甲烷 |
三氯甲烷 |
壬基酚 |
抗生素 |
已淘汰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