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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商务网 标准下载】据生态环境部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148-2020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已于2020-12-03日发布,将于2021-01-01日正式实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调整。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 1114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 1887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伴生放射性矿other radioactive mines
指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 Bq/g 的非铀(钍)矿。
3.2
流出物effluents
实践中源所造成的以气体、气溶胶、粉尘或液体等形态排入环境的通常情况下可在环境中得到稀释和弥散的放射性物质。
3.3
伴生放射性物料other radioactive material
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使用或产生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 Bq/g 的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3.4
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other radioactive solid waste
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产生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 Bq/g 的固体废物,包括采选及冶炼过程产生的尾矿、尾渣和其他残留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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