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大小:0.5M
【仪器仪表网 标准下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 硒、 铋、 锑的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 硒、 铋、 锑四种元素的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砷(As)、 硒(Se)、 铋(Bi)、 锑(Sb)的测定。
主要仪器设备:
方法原理:
用滤膜或滤筒采集空气或废气中颗粒物, 样品经硝酸-盐酸混合酸消解后, 进入原子荧光光谱仪, 试样中的砷、 硒、 铋、 锑在酸性条件下与硼氢化钾(或硼氢化钠) 发生氧化还原反应, 生成砷化氢、 硒化氢、 铋化氢、 锑化氢气体, 氢化物在氩氢火焰中形成基态原子, 在元素灯(砷、 硒、 铋、 锑) 发射光的激发下产生原子荧光, 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原子荧光强度与试液中元素的含量成正比。